俗话说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
现实中有人爱财
却总想着不劳而获
取之用“盗”,以身试法
最终身陷囹圄,追悔莫及
近日
东川区公安局阿旺派出所
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
6686赛事直播抓获两名盗窃嫌疑人
受害人报警称
两台打地机、两台打谷机
两道铁门、200余根槽钢被盗了
被盗损失价值
合计约18400元!
接警后
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工作
并锁定犯罪嫌疑人
将其抓获归案

经审讯
两名犯罪嫌疑人
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
目前
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

法律小课堂
盗窃案如何定罪量刑?
【立案标准】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《关于云南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》规定,云南省盗窃公私财物“数额较大”以一千五百元为起点,“数额巨大”以四万元为起点,“数额特别巨大”以三十五万元为起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如有累犯如何规定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,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,是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,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。
前款规定的期限,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,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。
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,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,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,都以累犯论处。
来源:昆明警方发布 东川区公安局